7.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加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学习研讨,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各地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持续推进。
8.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坚持面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其他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以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送法下乡村、送法下社区、送法下工地、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企业。要按照省委提出的“进村入企”大走访的要求,深入违法案件多发和水事纠纷易发的乡村或企事业单位,宣传法规,倾听意见,讲明利害,谋求共识,切实提高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三、加强宣传基础工作,提升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9.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为切实点,切实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拓展手机、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平台,注重建立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基地,重视发挥文化团体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继续推进水利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和机关单位办公地点水利法制宣传栏、公益广告牌等固定和流动宣传设施。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平台和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法制宣传典型经验的交流和借鉴,提高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
10.丰富和创新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不断推进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水利法治文化活动,创新法制宣传手段和形式,打造水利法制宣传精品。要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学习水法规的需要,不断推出
水法知识书籍、电视宣传片、电视公益广告等多种宣传品。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用于本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学习材料和宣传品。
11.建立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各地要选择部分单位作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培育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发掘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典型事例,积极发挥联系点的示范作用。省厅确定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为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主要任务是深入研究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规律,努力探索加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开展经验交流,为推进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