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见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通过有关部门配套联动,切实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鉴定。有未持证上岗职工的用人单位要根据无证人员的岗位分布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鉴定计划,企业可自行培训,也可委托具备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向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各市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材料(含本市确定进行考核鉴定的职业、未持证上岗人数、参加鉴定人数、合格率等)和电子版请于11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意义及有关政策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企业实际出发,认真做好鉴定服务等工作,全面推进职业能力建设。
联系人:盖奇庆
联系电话:0531-86013605
电子邮箱:jngqq2010@163.com
附件 1.全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自查表》
3.《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4.《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全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凤光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副组长:刘宝强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谷业广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
孙戈力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张志宏 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
成 员:李启国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程耀武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
王吉兰 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调研员
潘文浩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附件2
职业资格证书专项检查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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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总数
| | 技术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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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实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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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种
(职业)
| 从业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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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未持证
人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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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中级
| 高级
| 技师
| 高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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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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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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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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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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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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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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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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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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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设备安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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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烹调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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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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