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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河南省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不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组织参评部门和行业对照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创新评议方式方法,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使评议工作更加科学、更具针对性。继续把机关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并将评议结果计入部门和行业的综合成绩。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议,鼓励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开展系统评议。充分运用政风行风评议结果,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部门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和评选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行业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部门和行业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3.继续开展学校、医院专项评议工作。坚持学校、医院评议工作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相结合,以开展评议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学校评议重点围绕师德师风、收费管理、教学水平、后勤服务等方面进行,医院评议主要围绕服务收费、合理用药、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进一步完善学校、医院评议工作办法,突出评议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推进学校、医院行业作风建设。

  4.扎实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全面推广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多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进一步办好省政府纠风办与省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严格落实“一把手”上线制度,把解决问题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促进部门和行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严格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努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媒体和利益相关方进行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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