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指导农业和水产畜牧兽医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农业和水产畜牧兽医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支持和发动所属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申请发明专利。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林业科技创新工作,组织林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支持和发动林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申请发明专利。
市卫生局负责支持和发动所属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发明专利。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支持和发动食品、医药企业和医疗器械企业申请发明专利。
市国资委负责指导所监管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专利发明创造工作,组织发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市科协负责动员所属部门、学会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开展发明创造,组织开展专利申请、保护、推广应用等科普活动。市总工会、团市委负责动员鼓励广大企业职(员)工、各界共青团员和青年踊跃参与发明创造活动。
市其他各有关部门结合机构职能,推动本系统或归口管理行业的发明专利工作。
(二)县(区)、开发区职责分工
发明专利拥有量按属地统计,县(区)、开发区是完成发明专利拥有量数量指标的责任主体,也是引导和推动本辖区创新主体开展发明创造、将创新成果专利化的主体。县(区)、开发区要围绕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的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本地区专利资助和奖励政策,提升专利资助奖励政策的实施效益。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保障计划实施
市财政局整合设立市本级专利专项资金,资金纳入本级科技(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县(区)、开发区财政也相应设立本地专利专项资金,保障发明专利工作必要的经费。建立促进专利质押融资协同推进机制,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渠道,增加经费投入。
(二)强化集成联动,凝聚引导合力
建立健全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实施协调机制,市知识产权局做好全市发明专利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日常督促检查。加强局际、局县(区)、开发区合作,推进部门之间、局县(区)、开发区之间的集成联动,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形成引导合力,共同推进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的实施。
(三)发展代理机构,助推专利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