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员:徐清华 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
才仁道尔吉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许振甲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李俊海 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杨志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 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乌图那生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那 森 县交通运输局长
冷明军 县环保局局长
陈 弘 县水利局局长
叶传宝 县煤管局局长
马力明 县工商局局长
卞学武 县质监局局长
刘伟杰 县旅游局局长
耿 勤 县农机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马 杰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指导员
李守亮 县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清华同志兼任。
三、“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
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非法违法生产导致发生事故未按要求整改,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