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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2〕44号)


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
  《和布克赛尔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和布克赛尔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我县森林与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生态、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塔城地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病、虫、鼠、杂草等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木材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森林植物的危害或由周边地区传入我县境内并发生严重性、爆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灾害发生涉及跨越邻乡镇、县行政界线时;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和除治。其中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2、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
  3、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
  (二)工作原则
  1、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
  3、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三)事件分级
  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将我县的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级划分为特大灾害、重大灾害、一般性灾害,依次用红色警报、橙色警报和蓝色警报。
  (1)特大灾害: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中、重度危害,叶部受害面积在15000亩、枝干受害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或者一个乡域内连片成灾面积在500亩以上;确认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或森林植物检疫对象的为特大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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