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2〕8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省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副秘书长张宝田 协助马俊清副省长处理发展改革、统计、发展研究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统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调查研究室)、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副秘书长李来华 协助马俊清副省长处理环境保护、卫生、人口计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厅(包括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副秘书长刘长龙 协助马俊清副省长处理财政、审计、税务、金融、机关事务、应急管理、编制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税务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行政学院、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家税务局、省储备物资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驻省各银行、驻省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驻省各保险公司、吉林银行、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副秘书长丛红霞 协助陈伟根副省长处理监察、商务、外事、质监、旅游、经济技术合作、法制、台湾事务、贸易促进、妇女儿童、长白山保护开发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监察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省政府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吉林省分会、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总工会、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红十字会、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长春海关(包括省内各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