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6.能量系统优化和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以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为重点,制定主要工业园区、旅游开发区、城市能源集中供应区的能量系统优化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油气化工、浆纸、玻璃、水泥、钢铁等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要通过优化设计、优化控制和优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本单位能量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海南电网公司。

  7.节约替代石油工程。积极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充分利用天然气、工业化沼气、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等非石油能源,调整车、船、锅炉等运输工具和用能设备的燃料结构,制定节约替代石油工程有关专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渔业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8.建筑节能工程。推进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认真施行《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制订我省绿色建筑实施方案和相应配套政策,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提高标准执行率。到2015年,全省城市规划区和建制镇、农场范围内新建建筑设计阶段100%执行国家和我省节能标准,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9.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制定高效节能家电、节能照明产品、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推广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好推广活动。加大省和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全省推广1000万只左右节能灯,重点支持绿色照明示范省建设。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10.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能源统计能力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完善市县节能监察体系;加强对政府和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以及对节能管理、节能监察、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九)组织实施五大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活源污水处理、工业源废水废气污染治理、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交通流动源废气治理、减排能力建设五大减排工程。

  1.生活源污水处理工程。以提高污水处理率为重点,实施生活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以及管网配套建设工程。开展重点建制镇、农场、林区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市、县、农垦、林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到2015年,全省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7.1万吨/日、配套管网1388公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中水回用率达到5%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以上。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省水务厅。

  配合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2.工业源废水废气污染治理工程。在制糖、淀粉、橡胶、水产品加工、电力、化工、水泥、浆纸等工业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组织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和废气脱硫脱硝设施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列入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7%以上;全面完成已投产的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十二五”期间,电力、水泥、浆纸、油气化工等行业的新建燃煤机组、熟料生产线、大型工业锅炉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