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基地):共31家,名单及对应的中介机构名单附后。主要是根据合同对进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间:2012年4月-2012年7月。
5.省级企业研究院:共13家,名单及对应的中介机构名单附后。主要是根据合同对进度、经费使用情况、配套经费进行检查。时间:2012年4月-2012年7月。
八、奖惩措施
1.对于参加检查的中介机构,采用抽查的方式,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对被抽查到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质量检查。对提供的报告质量不好的中介机构将取消其参与科研院所及有关载体专项检查工作的资格。
2.对于科研院所及有关载体,对中介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取得报告的2个月内进行整改,当年整改不完成的,拟适当减少当年的专项经费的支持。两年整改不完成的,拟暂停其申报专项经费的资格。
附件:1、审计中介机构与厅属经济实体对接表
2、审计中介机构与科技创新平台对接表
3、审计中介与省属科研院所对接表
4、审计中介机构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基地)对接表
5、审计中介机构与省级企业研究院对接表
附件1:
审计中介机构与厅属经济实体对接表
审计中介机构
| 厅属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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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天科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金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杭州英杰会计师事务所
| 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含浙科技术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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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万邦分所
|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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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含光电技术发展中心)
|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国家知识产权局杭州专利代办处、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浙江省科技干部培训中心
|
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浙江科技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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