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委常委会201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外资处、投资处

  十一、加大金融资源调控力度,加快发展非银行金融业和地方金融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发展的能力。(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金融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经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青海银行)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外资处

  十二、编制全省城镇发展规划,加快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大力推进以格尔木、德令哈为重点的海西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县撤县建市,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制定配套改革措施,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建设若干经济强县。(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省经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公安厅、西宁市委、海东地位、海西州委)

  责任领导:沈传立

  责任分工:投资处、体改处、地区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十三、以全面实施8个重点课题为载体,推进“四区两带一线”区域发展格局取得实质性突破。(责任领导:王小青。牵头单位:省委政研室。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各州市地)

  责任领导:张守成

  责任分工:规划处牵头,经研院、西部处等处室配合

  十四、加快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实施步伐,继续推进青海湖流域综治工程,争取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综治工程和湟水流域百万人工造林工程。大力推进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发展基金的设立和发行工作,探索建立青海环境权益交易平台。(责任领导:徐福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三江源办、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州市地委)

  责任领导:王长安

  责任分工:农牧处、西部处牵头,三江源办、地区处配合

  十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配制度。推进财、投融资体制、价格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责任领导:骆玉林。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金融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