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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2〕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 年南宁市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2012年南宁市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桂发〔2012〕1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和“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是加快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加快我市工业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根本举措。加快培育一批年营业收入百亿、十亿、亿元工业企业和企业集群,努力扶持一批小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敢于创新、锐意进取的企业家,增强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环境下开拓市场、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产业集群,带动与之相配套的工业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有利于树立我市工业形象,做大我市工业总量,为我市加快构建区域性加工制造业基地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政策扶持、强化服务指导,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发展后劲足的龙头强优企业。同时,通过实施“三个一批”行动,推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快速增长。
  --100 亿元以上企业:2012 年达到6 家,新增1 家;
  --10 亿元以上企业:2012 年达到27 家,新增4 家;
  --1 亿元以上企业:2012 年达到434 家,新增51 家;
  --规模以上企业:2012 年达到1018 家,新增106 家。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南宁市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城乡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统计局、投资促进局、科技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安监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以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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