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2﹞39号)的要求,被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未经过验收评审的旗县。
3.按照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的要求,经所在盟市卫生(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推荐的候选地区。
(一)全国农村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对象
1.旗县蒙医中医医院、旗县综合医院。
2.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4个嘎查村卫生室。由候选地区推荐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随机抽取3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在上述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乡镇辖区范围内,推荐1个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嘎查村卫生室,随机抽取1个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嘎查村卫生室和2个其他嘎查村卫生室。
3.44名农村居民,其中在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就诊过的居民不少于22人。
4.22名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师资2名,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2名,旗县综合医院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2名,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4个嘎查村卫生室每个机构蒙医中医人员和西医人员各1名。
5.旗县政府和旗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全国社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对象
1. 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2个。只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检查评估对象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区,检查评估对象为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候选地区推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余3个随机抽取(其中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
2.社区居民40人,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过的居民不少于20人。
3.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12名,其中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师资2名,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2名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和1名临床类别医师,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名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和1名临床类别医师,另外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名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4.区政府和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检查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