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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蒙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2.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2﹞39号)的要求,被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农村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未经过验收评审的旗县。

  3.按照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的要求,经所在盟市卫生(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推荐的候选地区。

  (一)全国农村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对象

  1.旗县蒙医中医医院、旗县综合医院。

  2.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4个嘎查村卫生室。由候选地区推荐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随机抽取3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在上述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所在乡镇辖区范围内,推荐1个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嘎查村卫生室,随机抽取1个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嘎查村卫生室和2个其他嘎查村卫生室。

  3.44名农村居民,其中在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就诊过的居民不少于22人。

  4.22名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师资2名,旗县蒙医中医医院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2名,旗县综合医院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2名,4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4个嘎查村卫生室每个机构蒙医中医人员和西医人员各1名。

  5.旗县政府和旗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全国社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对象

  1. 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2个。只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检查评估对象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区,检查评估对象为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候选地区推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余3个随机抽取(其中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

  2.社区居民40人,其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过的居民不少于20人。

  3.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12名,其中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师资2名,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2名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和1名临床类别医师,以提供蒙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名蒙医或中医类别医师和1名临床类别医师,另外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名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4.区政府和区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检查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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