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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双向约谈”工作的通知


  要采取请约谈对象进门谈、到约谈对象单位谈、电话和信函约谈等多种方式,主动约谈党员干部人才。在约谈时,要根据情况,重点约谈下级党政正职、新进班子成员和新提拔干部、刚退下来和即将退下来的干部、后备干部、差额考察对象、同一职级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个人或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干部、思想情绪有波动的干部、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年度考核较差或者满意度较低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长期在急难险重岗位工作的干部和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干部等。

  3、务求约谈实效。约谈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有的放矢、解决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用心倾听,真诚交流、以理服人。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诉求,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其他不能当场答复且需要办理的事项,领导同志和约谈工作人员要及时交办,建立约谈工作需办事项台账,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处(科)室一般在交办后一个月内答复,答复解决后撤号。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吸收好的意见建议,通过约谈发现和掌握的一些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归纳,研究提出对策措施,更好地改进提升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向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双向约谈”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带头谈,副职要结合职责分工靠上抓靠上谈。要明确牵头抓总的处(科)室,各相关处(科)室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把“双向约谈”与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巡视诫勉谈话等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与干部选拔、年度考核以及党员干部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持之以恒,抓出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定期报送“双向约谈”情况制度,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各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事业单位要向厅党组报告上半年、本年度“双向约谈”工作情况,并抄送厅人事处。厅党组将定期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上半年、本年度“双向约谈”工作情况。对各市国土资源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双向约谈”工作情况,省厅将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督促检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积极参与约谈。同时,树立正确工作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双向约谈”工作健康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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