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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


  (二)深入开展“走进基层、为民服务”活动,增进与人民群众感情。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一线,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破解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找准结合点和工作着力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结合部门各自职能,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建立联系点、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包点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实际需求,确定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的事项,研究解决的方案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理标准和完成时限。积极开展困难群众帮扶行动,根据困难群众需求,采取解决生活困难、医疗救助、捐款助学、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具体困难,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公务员能力素质培训作为开展创争活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对照公务员职位职责和能力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全面推进公务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基层作课堂、把实践作教材、把群众当老师,通过轮岗交流、挂职下派、调查研究等方式,加强公务员的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等活动,促进公务员熟悉法规、掌握政策、精通业务,争取培养和选树一批覆盖各部门、各系统的“业务专家”、“业务精兵”和“岗位能手”。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造人民满意业绩。完善基层和窗口单位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推广“一站式”服务、民情代理、网络服务等做法,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让群众切实感受创争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健全人民群众评价监督机制,积极引入群众考核评价制度,通过采取群众满意度调查、现场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做法,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使公务员始终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坚持把平时考核结果与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个人奖惩相挂钩,认真抓好日常业绩登记制度、出勤登记制度和平时考核台账的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和德才表现,督促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勤政廉政,切实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及时表彰奖励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在公务员队伍中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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