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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化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
(鲁人社发〔2012〕2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视频会精神,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现就全省行政机关进一步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活动的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和保证。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是开展这项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活动的目标要求,把深入开展创争活动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按照全国和全省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视频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明确开展活动的目标、方向和重点,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既体现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又突出公务员队伍特点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做到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面向基层和群众创先争优,确保重点工作高效落实、难点工作有效突破、亮点工作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单位创先进、公务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

  二、围绕中心任务,深化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创争活动,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勤政为民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激励和引导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自觉争创一流业绩。

  (一)扎实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广大公务员中大力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开展职业道德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公务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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