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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2年度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各市、厅局需统一报送《送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打印一份(需加盖公章)。根据评审要求,请按申报系列、学科、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幼儿园)教师、转系列评审、第二职称分类填写并汇总上报。
  (四)我厅职改办接收送审电子材料的报送地点:我厅职改办(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601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42,传真:0771-5815470。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评审材料,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各市、厅局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必须同时缴清职称评审费(事先转账的应主动出示转账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收费标准按桂价费字〔2006〕115号文件规定: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转账交费请注明该款项为“职称评审费”,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账号:2102103109264019620,开户行:南宁市工行星湖分理处。
  六、工作要求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教育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所属各县(区)教育局及中小学,并落实好职称信息化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做好工作计划,落实职改办人员配备,做好申报人员培训;各级职改办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加强审核推荐工作管理,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从源头治理,杜绝学术造假行为,保证质量,按时报送申报评审材料,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教育厅职改办将对各单位、学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进行跟踪评估评优,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查询本通知网址:www.gxedu.gov.cn。在“职改办”栏目中查询。

  附件:1.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分类
  2.送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名册表(略)
  3.2012年度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分类

  中学教师系列:
  学科组:1.语文  2.数学   3.政治(思想品德)  4.英语 5.历史  6.地理  7.物理  8.生物  9.化学 10.体育  11.美术  12.音乐  13.电教(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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