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依法打击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地区的总体部署,清查工作从2012年3月底开始,各乡镇场要对辖区内的各类药店、诊所和医院进行清查,清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在清查过程中要保留完整的原始资料,写出调查报告,并于6月15日前报县人口计生委。3-6月,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清理清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类药店、诊所、医院和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进行实地检查,治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和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问题,清查覆盖面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抓好这项工作,是各单位、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清理清查工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清理清查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单位要按照清理清查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结合、清理清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对经营避孕药具人员进行国家免费调拨药具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加强政策引导;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和非法销售免费避孕药具的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清理清查工作期间,县计划生育药械和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
县人口计生委:671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