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照自治区职改办要求增加《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的内容,并将该保证书统一放置在个人申报材料中三个电子档案材料的首位。
3. 今年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统一采用职称信息化系统审批,不再采用纸质审批。本人在个人申报系统内填好免试申请表后,基层单位签署意见,最后随申报流程到我厅职改办审批并盖电子印章。审批流程不变。申请免试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年限、经历、地点以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统一扫描到电子档案中。今年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已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可提供网络打印的成绩单作为申报证明材料;今年不办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先评后补”审批。
4. 各单位统一报送《送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册表》电子表格并打印一份(需加盖公章)。
5.申报高校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参评人员需填写《职称评审业绩成果统计表》(附件1),单位(或所在部门)审核无误后随信息化评审的电子数据同时上报我厅职改办,只需报送电子版的汇总数据(用Excel表格制作)。此表只作为我厅职改办审验和评审时的参考。
(四)申报我厅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也要按照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申报人员可通过互联网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系统个人申报版》,具体申报可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办法执行。其他系列申报按该系列主管厅局的要求执行。
三、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必须缴交评审费。收费标准按桂价费字 [2006]115号文件规定: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资格450元/人·次、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80元/人·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30元/人·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150元/人·次。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7月10至20日为教育厅职改办接收高等学校各系列申报材料阶段,9月11日至15日为教育厅职改办接收中职、中小学申报材料阶段。报送地点:教育厅职改办(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601室)。其他系列按该系列主管厅局要求的时间报送。
接收评审材料的地点: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楼601室。
五、请委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有申报评审职称意向的人员于6月10日前将名单报告我厅职改办,以便安排时间指导和申报正副高人员答辩。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厅职改办联系。联系人:冯诗根,联系电话:0771- 581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