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2012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和政办发[2012]29号)
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
《和布克赛尔县2012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和布克赛尔县2012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和布克赛尔县2012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自治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巩固和健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确保自治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顺利运行。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关于调整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11]8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卫农卫发〔2011〕12号)的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自治县2012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科学分配基金比例,兼顾住院、门诊双受益;分类实施,尽力保障,规范运行;正确引导病人流向,充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体现互助共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参合人员范围的界定
以家庭为单位,凡属新疆户籍或新疆外埠农村户籍,在疆内农村地区居住期满5年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或以农林牧渔业生产为谋生手段且尚未纳入任何社会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及其子女均可参加新农合。
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三、任务与目标
(一)宣传动员及下年度基金筹集。2012年7月-11月为宣传动员及基金筹集阶段。2012年12月5日以前,各乡镇(场)应将收缴参合农牧民基金全部足额存入县财政合作医疗专户,县财政、县合管中心于12月20前完成统计汇总工作。
(二)鼓励民政、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残联、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参与,多方筹措基金,完善和健全基金的收取、管理工作,形成稳定、可持续发展、管理科学规范的基金分配和补偿机制。
(三)2012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模式管理,全面启动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系统数据上传月结、县级经办机构电脑审核、结算补偿数据、基金年度结转等基本信息管理工作,使合作医疗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