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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布克赛尔县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借助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丰富活动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情况:
  1、县委宣传部负责“3·15”活动宣传报导;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物价收费方面的咨询服务;县技术监督局负责《产品质量法》宣传及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宣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真假食品、药品知识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县烟草专卖局负责真假烟草的鉴别知识及咨询服务;县广播电视局负责“3·15”年主题公益广告制作及宣传报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县卫生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县城建局负责房地产市场交易知识的宣传,负责悬挂“3·15”宣传横幅;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法知识的宣传;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真假辨别知识及“订单农业”知识的宣传;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部门要通过自备的通讯设施开展手机短信宣传服务活动。县工商局负责“3·15”活动的协调总结上报工作。
  2、“3·15”纪念大会地点: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时间:3月15日10:30时正式开始;参加单位及与会人数:各成员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有制式服装的单位,工作人员要着制服);各乡镇场消费者协会分会会长及工作人员各1人、县城个体工商户行业组长等30人。
  3、和布克赛尔县“3·15”纪念大会发言单位: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管局(限时5分钟)
  4、“3·15”纪念活动横幅悬挂的要求和内容:
  3月15日悬挂横幅单位:法院、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农业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悬挂时间:3月14日统一交到县工商局“3·15”办公室,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悬挂。
  悬挂内容:“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
  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 ( 农业局 16.5米)
  服务人民大众 服务经济发展 服务社会和谐(公安局 19.5米)
  跨越发展 振兴新疆 引领消费 服务民生(发改委 16.5米)
  打造民生建设年 消费维权促和谐  (司法局 16.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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