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成立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景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巴图那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国安 县工商局党组书记
邓 凯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俊海 县商贸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王 剑 县农业局局长
王丽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涛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于 鑫 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成员由法院、文明办、发改委、商贸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司法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卫生局、农业局、农机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塔城日报社驻和布克赛尔县记者站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由工商局局长马力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消保科科长、消协秘书长侯聪慧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六、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时间(2月20日-3月31日),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上报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3日)
(一)2月20日-3月6日,各成员单位集中一年来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汇总后进行统一销毁,各单位于3月6日前将收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种类、数量和价值上报县工“3·15”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3月6日,县工商局局长做客县广播电视局“和广行风热线”栏目,就自治县“3·15”活动开展情况、食品安全问题等回答听众在线提问。
(三)3月2日-6日,组织召开和布克赛尔县消费者协会理事会和成员单位协调会,会上通报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方案。
(四)3月7日-13日,由县电视台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发布2012年“3·15”年主题“消费与安全”,历时七天。自治县通讯企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并公布年主题和投诉举报电话。
(五)3月8日消费者协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消费年主题、通报自治县2011年度维权典型案例和诚信维权单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4日-3月25日)
(一)3月14日-3月25日,各行政执法单位组成检查小组以食品安全、农资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市场大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集中整治活动,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此阶段结束后,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检查整治结果上报“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