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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紧扣主题,认真研究制订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好本地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二、教育厅将于5月20日左右在省会郑州举办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活动月期间,将呈请省四大班子领导在“六一”儿童节到部分幼儿园慰问幼儿教师,看望小朋友;省里还将组织幼教专家和省示范幼儿园园长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赴各地宣传报道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和科学保教情况。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和省里的要求组织开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并部署、督促各类幼儿园积极参加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科学保教、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各地在组织实施宣传月活动时,要严格把关,确保各项宣传活动的方向和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里关于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政策规定。严防一些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借机搭车宣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机推销产品、借机开展任何商业性宣传和虚假广告宣传。
  四、各地要对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请各地于6月29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厅基础教育二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李松原黄红卫
  联系电话:0371-69691882
  电子邮箱:snxdjh@126.com
  基础教育二处网址:http://jcjy2.haedu.cn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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