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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北纺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

  (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广泛利用材料、电子、生物工程和信息等先进技术,更新改造传统纺织产业,积极引进机电一体化、信息化、连续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装备,促进纺织产业与战略性新型产业相结合;加快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控制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加强信息化集成系统、大规模定制技术的开发应用,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市场快速反应能力。

  (十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引导棉纺生产能力由中心城市向棉花主产区集中,分散布局向纺织园区集中,棉花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进印染工业园建设,形成区域配套的完整产业链,实现初级产品就地深加工;加强纺织服装名城、名镇建设,加快发展功能齐全的纺织服装专业市场。

  (十二)加快纺织产业集群升级。做大做强各具特色的纺织产业集群。以产业集群中骨干龙头企业为依托,促进产业链延伸和配套,使产业向更高层次集聚。探索产业集群中产品系列一体化、公用设施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新模式。优化集群内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知名纺织服装企业到相应的园区落户发展。

  (十三)加快节能减排步伐。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示范工程,鼓励印染工业园采用集中供热、供汽、供水、污水处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大对高效、连续、短流程等节能减排设备以及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术的研发力度,重点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方向转变;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十四)加大原料结构调整。加快化纤原料基地建设和化纤新品种开发,培育和发展特种化纤、新型纤维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化纤自给率;加快苎麻、桑蚕、竹原纤维等非棉天然纤维及新溶剂粘胶、聚乳酸等再生资源纤维的产业化步伐;加大推广废棉、废纱、废旧聚酯及再生纤维的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再生纤维使用比重;支持纺织产业向原料基地延伸,推动棉花等大宗天然纤维的品种改良和品质提升,加快农业产业化优质种植基地建设,为纺织工业提供优质丰富的原料资源。

  四、促进纺织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

  (十五)加强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纺织企业加大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鼓励类纺织项目,继续给予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纺织项目,严格控制,禁止投资;对淘汰类纺织设备,加快拆除,禁止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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