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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

  三、强化职责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牵头的职责,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要认真做好种子、化肥和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质监部门要进一步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全面清查核发的许可证。商务部门要规范农资市场和流通秩序。经信部门要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农资产品生产许可环节的产业政策界定。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物价部门要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犯罪行为,做好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中涉嫌构成犯罪、强制执行等案件的及时查处、移送工作。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农资市场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

  四、突出工作重点

  (一)强化农资生产监管。各级农资生产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资产品生产主体的资质审查。2012年,各地要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跟踪核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保秋播”、“农资打假下乡”、“红盾护农”、“打四黑、除四害”等行动。2012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农资经营者档案,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同时要加强农资广告监管,防止虚假广告误导农民。

  (三)强化大要案件查处。要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开展联合执法,实行挂牌督办。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力度。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提高农资经营户守法经营自觉性,帮助农民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扶持信誉好的农资生产企业做大做强,保证放心农资供应;积极探索农资连锁经营等新模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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