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1 加油加气站各种消防器材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有关规定配置。
7.11.2 消防器材应定点摆放,保证完好有效,保持其外观整洁卫生。
7.12 站房。
7.12.1 由于加油加气站地形条件各异,加油加气站站房平面可根据功能和地形因地制宜进行设计,立面设计应简洁、明快。站房外墙进行粉刷或采用铝塑板,与加油加气站整体建筑风格保持一致。
7.12.2 站房应保持清洁、美观,窗明几净。
7.12.3 打扫卫生用具、量油器具等应隐蔽存放。
7.13 洗手间。
7.13.1 洗手间设计应做到卫生、适用、经济、节电、节水。
7.13.2 洗手间应依附站房主体设置,缺水地区旱厕可独立设置。
7.13.3 站内洗手间应指示标志明晰,做到清洁、明亮、通风。
7.14 油罐区。
7.14.1 埋地油罐单罐容量及油罐个数,应根据加油加气站油站等级、用地条件、加油品种、加油量进行设计布置。
7.14.2 当加油加气站土地面积或安全距离受限时,宜将油罐埋设在车行道下,其人孔操作井可设在车行道以外。若人孔井设在车行道内时,人孔井盖应采用复合材料制造的承重型井盖。
7.14.3 每个油罐卸油口都要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7.14.4 油罐通气管宜集中设置在罐区附近,汽、柴油罐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中设置的通气管应统一做防锈处理,并排设立,保持高度一致。
(2)通气管规格≥DN50,通气管口应高出地面≥4m,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3)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
(4)埋地油罐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不小于3m,当卸油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通气管管口与围墙的距离应不小于2m。
(5)乙醇汽油储罐的通气管应安装干燥器,干燥器安装高度为1.2 m-1.5 m。
7.14.5 油罐区应保持整洁卫生。
7.15 加油加气站附属设施。
7.15.1 便利店。便利店中陈列的商品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便于顾客识别和选购。便利店张贴的广告应规范整洁。
7.15.2 加油加气站的洗车、换油、汽车美容等用房建筑风格应与站房协调一致。
7.15.3 加油加气站附属用房应保持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