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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六、培训考核

  每位校(园)长按要求全程参与市、区(县)培训和网上培训,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做好培训的出勤统计,并将其列入教师培训考核内容。

  培训结束后每位校(园)长必须完成规定的作业,经考核合格,认定相应的培训学分。

  七、有关要求

  1.各区县教育局认真组织,制定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2.各区县教育局组织做好专题报告中两项规定内容的实施工作。开展的交流研讨纪要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组织校(园)长集中观看视频报告的培训小结以及学员反馈表汇总信息(反馈汇总表见附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3.各区县教育局将本区县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工作总结于8月底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附表:
  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反馈汇总表

报告

专题

报告

内容

针对性

前沿性

实用性

很强

强

一般

前沿

较前沿

一般

很强

强

一般

 

人数

 

 

 

 

 

 

 

 

 

讲授

水平

精彩

较精彩

一般

人数

 

 

 

对本人

作用

有启发

较有启发

一般

人数

 

 

 

报告人

对本场

报告

总体

评价

好

较好

一般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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