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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2-3月,制定《全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实施方案》。3月下旬,结合召开“第四届中国(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展览会,举办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启动仪式,部署全区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4-11月,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组织开展全区性和地方重点活动;按季度报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培育典型,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对2012年农机科技促进年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深入谋划今后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12月10日前,各盟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年终总结材料报送到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成立农机化科技创新和推广活动协调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总体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以及组织制定单项活动具体措施。协调组织日常工作由自治区农机推广站牵头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作为今年农机化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行动,确保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产学研推结合,创新农机化科技促进工作机制。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大与涉农企业合作,推动技术集成和资源整合,尽快建立起共同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将农机化科技创新成果真正地落实到农业生产中去,传导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宣传力度。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要设置专栏,及时反映基层典型材料和先进事迹,反映农牧民对现代农牧业生产技术的需求。认真总结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行动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在农机化科技促进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大政策奖励
  制定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对在农机化科技创新和开展科技年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科技推进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先进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支持,促进全区农机科技推广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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