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2]137号 )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肃、认真开展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4号)要求,制订《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确保今年的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附件: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肃纪律,加强购机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4号)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制订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一览表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一览表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提出分类分档的建设性、可持续性、合理化建议。检查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经销商是否完整张贴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及增补部分。开展补贴种类范围确定调查研究,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农机装备结构和农机保有量情况,提出补贴范围确定的合理化建议。严禁采取不合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确保补贴种类范围内,凡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严禁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自治区境内补贴机具品目在盟市、旗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