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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经信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设置宣传教育专栏,按当地安排,组织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收看中央电视台和新华网“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节目,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认真落实我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我委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本部门、本处室和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委机关有关处室要做好指导工作。

  (三)加强对民爆物品行业的安全监管。

  1.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已于5月8日以粤经信民爆〔2012〕357号文布置。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指导督促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委将统一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工作培训。

  3.组织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家开展“打非治违”交叉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处室和直属(代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好经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处室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处室和直属(代管)单位要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注意指导相关行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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