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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农产品冷链储运设施规划建设。坚持发挥市场配置与财政资金引导相结合的作用,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包装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仓储贮存、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建设。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步处理、预选分级和贮存设施予以补助。继续推动粮油肉菜等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具有全国性、全省性经营网络的供销社和邮政物流、粮食流通、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仓储、运输体系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大力发展专业化的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支持运输、物流企业扩大农产品调运能力。

  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新建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和保鲜加工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批冷链物流园区的服务功能,加强传统冷冻冷藏设施、冷藏运输装备、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改造,推动传统冷库向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转型。到2015年,全省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新增冷库库容180万吨,培育3-5个省级冷链物流示范园区,20-25家跨区域的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5-6家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冷链物流企业,2-3家国际性冷链物流企业;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23%、33%和40%以上,流通环节产品腐损率分别降至12%、6%和8%以下。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能力建设

  (六)规划建设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着眼于解决产销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农产品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技术领先、监测面广、数据权威、发布及时、功能多样的省级农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各类信息子平台和相关业务系统,配载农产品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等功能,重点开展农产品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加强部门协作,科学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和共享规则,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同开发利用。

  (七)强化农产品信息监测预警和开发利用。合理布局农产品监测信息采集点,动态监测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仓储基地、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等的产销、库存和价格情况,根据需要及时预警。科学分析相关农产品信息的变化趋势,为引导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调控农产品市场提供决策支持。依托监测数据开发编制并权威发布我省农产品价格指数和景气指数。开展农产品综合信息发布,重点发布各地农产品生产量、库存量、销售量和收购价、批发价、零售价等市场供求、价格信息,使农产品市场信息更加公开、全面、对称,合理引导生产和消费,稳定市场价格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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