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查自纠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所(事务所)将收取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自查自纠表》,2012年6月2日前,送至管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9月15日)。各区(含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执法检查方案,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牵头,就业部门参与,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管辖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期间,将由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分别到各区(含功能区)人力资源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督查。主要工作:听取各责任单位的情况汇报,查阅情况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随机抽查企业;协调、帮助各责任单位解决难点问题;对影响社会稳定和重大问题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具体督导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阶段(2012年9月15日至2012年9月30日)。各责任单位对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及建议,按照“谁检查、谁督促”的总体要求,指定专人督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六、依法处置
(一)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属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建设主管部门。
(二)存在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属建筑施工企业的,提请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三)需要提请新闻媒体曝光的,各责任单位要列表造册、说明主要违法事实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检查记录,调查笔录,相片等),每月两次(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新闻媒体曝光。
七、其它要求
(一)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走过场。
(三)执法检查人员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以宣传政策法规为主,督促企业自觉遵章守法。
(四)按时报送材料。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按时报送下列材料:
1.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
2. 2012年6月29日、7月30日、8月30日分别报送执法检查进展情况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汇总表》,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3.2012年9月20日前报送执法检查活动书面总结、《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汇总表》和典型案例。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自查自纠表》
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登记表》
3.《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汇总表》
附件1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自查自纠表
单位名称(章)
(工程名称)
|
| 经济类型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自 查 情 况
| 自 纠 措 施
|
劳动用工情况
| 现有职工 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 人
|
|
已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 人
|
已办劳动用工备案 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 人
|
工资支付情况
| 制订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全体劳动者 (有或没有);
|
每月 向职工提供工资清单(有或没有)
|
工资在当月 日或次月 日发放
|
现累计拖欠工资 个月,涉及金额 元,涉及职工 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 人。
|
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
| 实行每周 天,每天 小时工作制。
落实带薪年休假( )(注:填有或没有)
|
社会保险情况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注:填有或没有)
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人,其中外来务工人员 人
|
其它情况
| 招用未成工(16至18岁) 人,女工 人,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注:填有或没有)。
|
户外露天工作( );高温天气期间,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提供清凉饮料( )(填有或没有)
|
|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
填写
| 建立职工人事档案( );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住规建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悬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工作人员佩戴盖有建筑单位公章工卡上岗( );考勤制度( );按月支付工资( );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填有或没有)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