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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港澳特区援助四川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全面检查的通知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省联合督查人员安排

  省港澳援助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省政府督查室组成3个联合督查小组,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监察厅牵头,牵头部门派一位厅级领导带队,并派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相关部门派一位处级干部或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

  五、有关事项

  (一)省级相关部门督查人员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联络人员名单于6月4日上午11时前报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伊熙,联系电话:028-86705784,15882180158)。

  (二)省联合督查全体人员于6月4日14:30在省发展改革委306会议室参加联合督查培训。

  (三)联合督查结束后,各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于6月20日前形成小组督查报告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港澳办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港澳特区援助项目全面检查分组情况表

分组

参加单位

负责地区及项目情况

备注

第一小组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住房城乡建设厅

教育厅

林业厅

卫生厅

文化厅

成都市23个(在建5个)

阿坝州33个(在建25个)

雅安市39个(在建9个)

资阳市1个

眉山市6个

 

合计102个(在建39个)

成都含都江堰、阿坝含卧龙

第二小组

省港澳办(牵头)

住房城乡建设厅

教育厅

卫生厅

民政厅

广元市38个(在建2个)

巴中市29个(在建4个)

南充市23个(在建3个)

达州市6个(在建1个)

 

合计96个(在建10个)

 

第三小组

监察厅(牵头)

省政府督查室

住房城乡建设厅

审计厅

教育厅

卫生厅

交通运输厅

绵阳市48个(在建15个)

德阳市47个(在建5个)

乐山市2个

 

合计97个(在建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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