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四、省联合督查人员安排
省港澳援助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省政府督查室组成3个联合督查小组,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监察厅牵头,牵头部门派一位厅级领导带队,并派一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相关部门派一位处级干部或熟悉情况的同志参加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
五、有关事项
(一)省级相关部门督查人员和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联络人员名单于6月4日上午11时前报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刘伊熙,联系电话:028-86705784,15882180158)。
(二)省联合督查全体人员于6月4日14:30在省发展改革委306会议室参加联合督查培训。
(三)联合督查结束后,各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于6月20日前形成小组督查报告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港澳办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港澳特区援助项目全面检查分组情况表
分组
| 参加单位
| 负责地区及项目情况
| 备注
|
第一小组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住房城乡建设厅
教育厅
林业厅
卫生厅
文化厅
| 成都市23个(在建5个)
阿坝州33个(在建25个)
雅安市39个(在建9个)
资阳市1个
眉山市6个
合计102个(在建39个)
| 成都含都江堰、阿坝含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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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组
| 省港澳办(牵头)
住房城乡建设厅
教育厅
卫生厅
民政厅
| 广元市38个(在建2个)
巴中市29个(在建4个)
南充市23个(在建3个)
达州市6个(在建1个)
合计96个(在建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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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组
| 监察厅(牵头)
省政府督查室
住房城乡建设厅
审计厅
教育厅
卫生厅
交通运输厅
| 绵阳市48个(在建15个)
德阳市47个(在建5个)
乐山市2个
合计97个(在建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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