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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
(川府发[2012]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途径,是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的最有效手段。当前我省正处于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攻坚时期,必须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充分发挥科教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奋力推进创新型四川和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创新型四川建设的中心环节,把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我省科技支撑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知识、技术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能力。到2015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达到50%,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总产值15000亿元以上。

  (一)全面推进自主创新。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和成果应用转化的主体。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新能力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在新能源电池、新型显示技术、物联网、云计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60项以上的重大突破。

  (二)大力构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按照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搭建成果信息、投融资、工程化和孵化器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立“发现、筛选、撮合、转化”的服务体系。推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汽车、新农村服务等领域构建产业研究院,探索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先进技术向产业化转移,促进创新成果商业化应用,推动一批重大创新科技成果不断延长产业链条。

  (三)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计划,运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每年筛选100个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容量大、成长性好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大力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装备制造、钒钛产业、军民结合和国际科技合作等15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抓好卫星通信、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等1500项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力争带动实现产值1200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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