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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黔教办高〔2012〕221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黔教高发[2010]20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黔教高发[2011]281号)精神,我厅决定对“2010年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对往届已批准立项,至今未验收的项目也一并进行结题验收,另对2011年立项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各有关高校将结题验收材料与中期检查报告于2012年5月2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项目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项目,各院校于6月5日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时间、地点报我厅高教处,以便请有关专家参与结题,验收结果于6月10日前报我厅审核;项目经费在1万元以上的,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审核结果下文公布,对不按时完成或达不到要求的,我厅将在下一轮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申报时对有关学校申报名额核减并对有关项目人员进行限报。
  结题项目须报送的材料是附件:

  附件:1、院校未结题项目汇总表

院校名称立项时间项目名称省教育厅
  资助经费
学校
  配套经费
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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