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独立学院要在母体高校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后,有关高校和独立学院领导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四)区分情况,合理处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五)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全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霍健康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小建 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
潘建春 省教育厅副厅长级督学
成 员:杨正芳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学生处处长
宋广强 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何秀黔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宋黔萍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处长
王应刚 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处长
熊 星 省教育厅科研处副处长
报送联系电话:5282717(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厅安全
稳定处)
5284911(节假日白天)
5282179(节假日夜间)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必要时,派出教育厅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家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各有关高校分管独立学院的校领导和独立学院的院长是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结合本校(院)实际情况设置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独立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13985120551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1398437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