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
(黔教民办发〔2012〕105号)
各有关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法律法规,我厅制定了《贵州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贵州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全省独立学院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贵州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和《省教育厅关于下发贵州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高发〔2011〕36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全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时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影响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