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落实自治县“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和功能定位,构建木垒县城、乡镇集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全县土地供应规模、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保障县城和乡镇集镇建设的土地供应。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区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产业用地供应要按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开发区(园区)集中,通过重大项目布局引导相关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集聚区集聚。除重大、特殊援疆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和规划工业园用地区域(基地)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向符合木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木垒县城镇总体规划的开发园区或产业基地集中,把不在开发园区或不在专业产业集聚内的工业项目转移到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内。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城乡用地结构。适应城镇化进程,按照产业和人口积聚要求,调整城乡用地结构,适当增加城镇规模,优先供应县城和乡镇集镇建设用地,重点改造城郊空心村,将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增加建设用地储备,以便扩大城区建设规模。
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为发挥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应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供应。根据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适当增加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调整工矿、仓储用地份额。为充分发挥本区域国土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贯彻“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保障资源环境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的条件下,适度增加煤电、煤制气、煤制油及农牧产品加工等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