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坚持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木垒县城、乡镇集镇和中心村以及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木垒芨芨湖工业园建设之间的关系,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区域和城乡的协调发展,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利用新格局的形成。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根据(新政办发【2011】3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加快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新建普通商品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均应按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供应规模,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三、2012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与2011年度土地供应实际相衔接。
以本县2011年实际供地152.7306公顷,其中新增142.6991公顷,存量10.0315公顷(商服用地1.7502公顷、住宅用地21.525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公顷、其他用地129.455公顷)为基础,并征求发改委、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历年来土地供应数据、人口及社会发展相关资料和自治县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部署以及相关资料数据,科学预测2012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2年全县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8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2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6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