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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2〕43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自治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自治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和意义、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一)目的和意义

  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木垒县城镇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木垒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木垒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木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3《木垒县城镇总体规划》

  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6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成果

  (三)适用范围

  《木垒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本辖区内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编制2012年木垒县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坚持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科教兴县、生态立县,强抓举全州之力帮扶木垒县发展的大好机遇和对口支援机遇,努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的发展思路,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动摇,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木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木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木垒县城镇总体规划,保障木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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