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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出租房屋计税收入核定管理办法






 

经办人:

科(所)长: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编号由税务部门填写。按月日+三位顺序号编排共计7位。
  2、本表一式二份,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一份交给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存档。

  附件2
  正当理由审核认定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房屋地址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类型

 

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报租金价格

元/平方米/月

申报租金收入

核定租金标准

元/平方米/月

核定租金收入

申报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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