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2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无锡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重点范围
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旅游、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对象
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镇(街道)和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1.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