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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1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制定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州十三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深化“便农、惠农、利农支付工程建设”,解决我州村级无固定金融服务网点、农民取款难等问题,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有效满足农民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乌银发〔2011〕12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农业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积极稳妥、逐步完善、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认真总结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的试点经验,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协调,市场配置资源两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城乡支付环境的统筹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先行选择条件成熟的村队进行试点,在充分总结经验后稳妥推开。2013年底,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在全州农村乡镇村队全覆盖。

  三、工作内容

  ㈠ 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各县市、乡镇、村队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在选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经营证照办理、发放涉农补贴资金及服务点补贴等方面积极支持,涉农补贴资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等涉及惠农补贴政策的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代理银行的合作,统筹提高涉农资金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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