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2012年无锡市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9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信委《2012年无锡市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2年无锡市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市经信委 2012年4月)
2012年是全面落实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攻坚之年,也是实现节能工作机制创新、手段升级、技术突破的关键之年,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现就2012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健全节能工作体系、完善节能执法制度、强化节能基础管理为保障,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强化节能监管方式、健全分析预测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手段,全面推进各项重点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2012 年全市节能降耗主要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2%,工业能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比重降低1个百分点;实现节能改造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实施并申报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00项以上;新增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10家;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审核150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0项;完成改造(淘汰)燃煤工业炉窑100座;创建“两型”企业90家;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5%;散装水泥供应量1350万吨。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节能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大体系”,重点推进“十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四大体系”
1.建立“感知能效”监管体系。全面推进“感知能效”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掌握能耗结构及走势,指导企业评估节能潜力,提供节能技术,开展节能改造,为建立我市行业用能标准和能耗限额指标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