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丹政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涌现出一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市政府对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授予东港市政府等48个单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保持荣誉,开拓进取,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新的业绩。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奋发拼搏,锐意进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大气秀美的丹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东港市政府
凤城市政府
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
振安区政府
边境经济合作区
丹东市工商管理局
丹东市国家税务局
丹东市地方税务局
丹东市烟草专卖局
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丹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丹东海关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丹东市服务业委员会
丹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丹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丹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丹东市监察局
丹东市审计局
丹东市公安局
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卫生局
丹东市林业局
丹东市档案局
丹东市物价局
丹东市消防局
丹东市环保局
丹东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