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温泉旅游意见的通知
(丹政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温泉旅游的意见》(辽政发〔20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进
丹东是辽宁温泉旅游资源大市,具有发展温泉旅游产业的良好条件和市场空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温泉旅游的重要性,把发展温泉旅游作为我市构建大旅游的重要举措,将其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实现温泉旅游产业发展目标。
二、明确目标,实现突破
利用5年时间,重点规划建设五龙背温泉旅游度假区、东汤温泉小镇和椅圈温泉小镇,打造一批温泉旅游精品,提高我市温泉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温泉旅游发展国际化、产品多样化、市场层次化、服务个性化、消费大众化和养生理疗化,把我市建设成为温泉旅游大市,在温泉旅游标准体系、宣传促销、人才培养、建设规模、品质品牌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到2015年底,温泉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500万人次,占全市旅游人数的15%以上,旅游综合收入70亿元,占全市旅游业总收入的20%。
三、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我市扶持温泉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土地、审批、税收、价格、资金、信贷等方面加大对温泉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引导温泉旅游业的发展。
四、制定规划,打造品牌
有关部门要围绕鸭绿江温泉旅游聚集区建设,编制我市温泉旅游发展规划,制定温泉专项开发方案,积极与其他旅游规划相衔接,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科学统一开发利用资源、服务综合配套规范,全力打造我市温泉旅游品牌。
五、加强项目包装与招商,做大做强温泉旅游业
有关部门要把温泉旅游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各地区要对前期编制的温泉旅游项目重新进行筛选,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招商,积极搭建温泉旅游招商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引进一批大项目,打造一批温泉旅游精品,做大做强温泉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