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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和东营市要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继续推进药品生产流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药卫生监管等领域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各项改革的协同性,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媒体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到2013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5%以上,到2015年达到75%以上。

  按照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包括餐饮、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应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创新“健康山东”活动形式,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益。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

  (二)推动卫生资源布局结构调整。修订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制定出台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各地整合辖区内医疗资源,建立区域集中检查检验中心,实现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医疗机构检验服务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加强准入和日常监管,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优化医疗机构布局结构,完善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区域医疗服务条件,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中医等薄弱环节,提高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到2015年,力争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起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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