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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清醒地看到,改革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医疗服务水平不高、以药补医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同时,各地改革进展也不平衡,巩固改革成效的任务依然艰巨。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

  今后4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制度优势,抓住基层综合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不断凝聚和扩大社会共识,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为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发〔2009〕6号和鲁发〔2009〕16号文件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增强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提高医药卫生体制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序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基层人才不足状况,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药品安全水平,逐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理顺医药价格体系;进一步提高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医药卫生的监管;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6/10万以下。

  三、加快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在继续提高医保保障范围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增强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约束作用。逐步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从制度上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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