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区县城乡建委、各级安监机构和有关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监管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验收、执行等情况)要重点监督。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日常安全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各区县城乡建委应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加强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培训教育工作。一是加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加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现场工人的培训教育,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二是日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三是明查与暗查结合。通过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并分别于4月20日、8月31日、11月10日之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本地区企业和项目自查情况、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建管总站复查检查情况总结报送市安全总站(联系人:龙邦林 63672084;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cqaqzz@163.com)。市安全总站汇总相关总结和市城乡建委重点督查情况后形成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之前报送市城乡建委。
附件:1、重庆市2012年建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2、重庆市2012年建筑安全施工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件1:
重庆市2012年建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
市建管总站
| 检查督查情况
| 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 罚款
(万元)
|
组织检查组(个)
| 组织检查人员(人/次)
| 受检
单位
(个)
| 总数
| 警告
(起)
|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起)
|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起)
|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起)
|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执业资格(起)
| 关闭
(家)
| 拘留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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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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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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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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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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