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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建发〔2012〕5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和1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2〕9号)要求,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2〕92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2〕9号)的有关要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高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切实消除诱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建设施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建筑施工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建设问题。同时,扎实开展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通过打非治违和高风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安全总站)和市建筑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建管总站)复查检查、交叉检查,市城乡建委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行。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的。
  2、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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