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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12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重点突出对熟食卤味、盒饭、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验。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早解决。
  (五)健全应急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12日至10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这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各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当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和标准纳入旅游景区相关服务标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厉查处。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坚决查处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出现严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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